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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律师称桑兰诉讼案存两大弱点 过有效期缺实证
发表时间:2011-05-13 14:51:42   发布人:   浏览次数:
新华网纽约5月12日体育专电(报道员李大玖)桑兰诉讼案被告刘国生、谢晓虹的律师莫虎近日表示,此案有两大弱点,其一是这些索赔项目时效已过,其中有些项目追诉时限为一二年,最长的为六年;其二是起诉书中所有内容都是“桑兰说”,缺乏实证。

莫虎预期所有被告很可能以“追诉时效已过”为由要求撤案。他估计此案很可能在正式进入法庭审理程序之前就已经撤案。

莫虎近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,他不想在媒体上再与桑兰律师海明进行“骂战”。他说:“一个真正的律师应该在法庭上见真章,而不是站在法庭门外利用媒体进行炒作。”

莫虎列举了海明告CNN和莎朗·斯通(美国影星)的例子,说这两个案子都不了了之,海明更在乎的是媒体轰动效应。莫虎认为海明并没有多少打官司成功的案例。对于这个问题,海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莫虎是一个刑事案律师,民事索赔案并非莫虎所长。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自己在纽约州高等法院打官司的表格,说:“就是这一个法院就有420个官司,民事法庭就有84个官司。”

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纽约律师表示,实际上要查阅一个律师的官司成功率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,因为美国的法庭太多,案子也太多,一个律师可能在多个不同的法庭打官司,很难获得完整的资料。他说:“律师收费有两种,一种是胜诉以后收费。还有一种是按小时收费,只要接到案子就开始收费,所以名气对于律师很重要。”

这名纽约民事律师表示,他不愿意介入莫虎与海明之间的“骂战”,希望不要在媒体上公布他的名字。他表示,根据纽约州法律,向法庭递交诉状,等于中国古代在县衙门前击鼓鸣冤,法庭接到起诉书后会将副本和传票送给被告,被告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回应。他估计桑兰案很有可能被告会以追诉时效已过为由要求撤案。如果法官同意,案子就撤了。如果法官不同意,案子就进入取证阶段,双方都有举证责任,双方律师会交换各种文件。举证完成之后进入审理阶段,一般民事索赔案可能会拖得很长,最快也要一二年,长的五六年的都有。他说:“如果撤案的话,估计几个月内就会有结果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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