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咨询电话

0531-76880641
 0531-76880642

最新法规 首页 > 行业新闻 > 最新法规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发表时间:2011-04-28 14:39:15   发布人:   浏览次数:

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
  第 9 号

 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,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<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>的决定》(国发〔2005〕40号),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》,现予公布,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05年本)》同时废止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产业结构调整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:张平

 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


微信扫码
  • 电话:0531-76880641 0531-76880642
       
  •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85号
  • Copyright 2021 山东金聖诺律师事务所(原山东棋山律师事务所) 版权所有